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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機制推動灣區發展

  • 2018-04-10

2018/4/10

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快將出台,昨在海南舉行的博鰲論壇《粵港澳大灣區》分論壇上,三地官員均提出各自可發揮的優勢。大灣區發展涉及“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的現況,以往在合作上存在不少障礙。如今大灣區已提升到國家戰略層面,人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樊綱表示,到二○五○年,大灣區人口將達一點二至一點四億,形成大都市群,對內地經濟發展重要。

大灣區發展被寄予厚望,有別於過去區域合作所承載的目標。儘管規劃尚未出台,大灣區概念早已被炒熱。澳門經濟體量不大,屬灣區面積及人口最少的一員,但仍可充分善用優勢,發揮“引進來、走出去”的平台作用;利用澳門的葡語系政治地位和市場聯繫,促進大灣區與“一帶一路”交流合作。

大灣區十一個城市群各有優勢,要追上國際級灣區,現存制度與關稅區障礙需要逐步打破,把人流、物流、資金流等樊籬障礙消除,才可起到協作發展效果。過程中除了三地內部事宜,還有待中央層面的協調安排。

但過去經驗難免讓人對未來規劃的進度存有疑問。以橫琴單牌車為例,事件從宣佈到實施經年,且實際施行與市場期望有明顯出入,消除車流障礙已不容易,當前需要解決的還有人流、物流、資金流等,恐難以一步到位,需要三地創新思維逐步解決。

凡涉及創新試驗模式,都需要時間推動,既然大灣區承載重要發展目標,相信制度障礙會逐步消除。反而如何引領居民投入參與,擁抱大灣區發展,需要更清晰的規劃與路徑。倘若訊息不對稱,易生芥蒂,如港珠澳大橋開通指日可待,但三地訊息不一,以至有關配套安排不能同步,各自發佈訊息量有別,令人難以適應。更何況是涉及區域合作的長遠規劃,又有不同的制度和行政障礙,更需要有協調統一機制,一方面積極研究及落實推進灣區發展,同時溝通和梳理具體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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