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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勞資凝聚共識

  • 2011-11-14

2011-11-13
來源:澳門日報

去年十月,經濟財政司司長表示,政府推動最低工資立法已由採開放態度轉為較主導尋求社會基本共識,並指出今年有望展開框架性立法程序,先在清潔、物業管理個別行業或工種推行。事隔一年,最低工資立法仍為勞資雙方爭拗所在。社協大會日前召開,稱立法進程到了同意招標委任調研機構,在物業管理及清潔行業設立最低工資進行調研。澳門最低工資的立法步伐,似在原地踏步。
世界不少先進國家早已定下最低工資、標準工時,本澳早在一九五九年已核准《設立最低工資制定結構公約》;一九九八年七月廿三日,澳門政府頒佈《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指出為了改善僱員的生活條件及維護僱員權利,需確保最低工資及定期調整。
澳門最低工資立法的相關公約和法律早已存在,啟動立法程序是順理成章之事,只視乎政府的決心。政府表態指一直推動設立最低工資制度,但最低工資出現在社協議程中已長達一年時間,仍是勞方一味積極推動、資方站在不認同的立場,政府仍取中立位置;最新進展只是同意招標調研。
最低工資立法牽連全澳居民的勞動權益,是關乎本澳未來發展的重大決策,必須取得廣泛的社會共識,周密部署進行立法程序;但勞資雙方的對立面並不會因時間而磨平。政府有責任協調勞資雙方,就最低工資立法問題凝聚共識。
悅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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