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內容

保安部隊附帶報酬細則通過

  • 2012-06-27

2012-06-23
來源:澳門日報

立法會昨日細則性通過《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附帶報酬》法案,法律自公佈翌月起即最快七月一日生效。法案新增了司法警察局談判人員、駕駛特別車輛及使用個人車輛的津貼,亦調升部分原有津貼。
由於沒有議員提問,《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的附帶報酬》法案的細則性審議過程迅速,表決時獲廿四名出席議員全票贊成。保安司司長張國華列席會議。
是次調整包括新增津貼、調升現有津貼兩大部分。新增津貼有司法警察局談判人員、駕駛特別車輛及使用個人車輛的津貼,其津貼分別是薪俸表的五十點、十點、二十點。調升津貼包括海關船上工作及潛水員七十點,特別行動組(飛虎隊)、拆彈組一百二十點,警犬隊軍事化人員五十點,保護要人組及重要設施組七十點。另司法警察局刑事偵查員職程和刑事技術輔導員職程人員,治安警察局、消防局、獄警隊伍本身編制人員和海關關員,享有實物膳食補助,若未能獲得實物膳食補助,每月膳食津貼為薪俸表的十點。
負責細則性分析該法案的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在引介意見書時表示,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某些工作領域的任務極為艱巨,該等人員面對更大風險,長久以來均以津貼形式發放附帶報酬以作補償,但部分津貼已超過二十年未有調整。隨着社會經濟發展,衍生人資緊張等問題,實有調整津貼的必要,以提升專業人員士氣,吸納和挽留人才,穩定保安部隊和保安部門人資。
附帶報酬制度有助穩定和吸引人才,但為更好達到立法目的,須整體檢討、分析保安領域的薪俸、福利待遇制度,不僅着眼於調整附帶報酬。興建宿舍可解決很多問題,有利隊伍穩定及吸引人才,三常會已向政府表達,希望政府考慮。

Copyright 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