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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公務員中低層加薪5.8%

  • 2012-06-07

2012-06-06
來源:澳門日報
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公佈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建議低層公務員的薪酬加幅與中層公務員看齊為百分之五點八;高層公務員及首長級人員加薪百分之五點二六。加幅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在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同意下,擱置調升政治委任官員薪酬百分之八點一的建議。
政治委任曾減薪
早前公佈的薪酬趨勢調查結果顯示,低層公務員加幅百分之四點五六、中層百分之五點八、高層百分之五點二六。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薪酬趨勢淨指標、香港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的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和公務員士氣後,決定將低層公務員的薪酬加幅與中層公務員看齊。
公務員事務局已向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提出加薪方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將考慮職方回應後作最後決定,如有需要,會尋求特區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
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於二○○二年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至今從未調整。其後因政治委任官員曾自願減薪,與市民共度時艱。目前實際薪酬較財委會批准的水平低百分之五點三八。由二○○二年至今,累積通脹為百分之十五點二。政府原建議把下屆政府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在二○○二年十月設立的水平調升百分之八點一。
政府發言人說:在考慮公衆和立法會的意見後,現屆政府在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同意下,決定擱置調升政治委任官員薪酬百分之八點一的建議。
中低級加薪劃一
至於為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設立調整機制的建議,即仿傚立法會議員的酬金的做法,每年按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調整,則會如期在現屆政府任期完結前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和批准。如獲批准,有關機制將由二○一三年七月開始生效。
政府發言人說:當局向中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與中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相同(即百分之五點八);向低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與中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相同,即較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即百分之四點五六)為高。這是因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引用調高安排。
發言人說:在調高安排下,假如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低於中層薪金級別,視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薪酬調整,會被調高至與中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相同的水平。當局向高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即與高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相同(即百分之五點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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