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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司:公務員加薪不追溯

  • 2012-03-30

2012-03-30

來源:澳門日報

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法案,第三常設委員會將盡快開會分析及討論該法案。對於今次加薪不追溯的問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政府根據市場收入水平、通脹及政府財政狀況建議調升公務員薪酬,但政府必須平衡整個社會及審慎理財,且追溯加薪需動用財政儲備,因此提出不設追溯期。
法案獲一般通過
立法會昨日下午三時舉行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法案。陳麗敏在引介法案時表示,行政長官在本年度施政報告中,明確指出要研究設立專責薪酬調整的評議會,以健全公務員的薪酬制度,建立一套公平、科學、獨立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於今年一月設立,成員包括勞方、資方及政府三方的代表,從公務人員、市場、政府及社會等方面的各種因素考慮公務人員薪酬調整事宜。
陳麗敏表示,經分析及研究,並聽取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的意見,綜合考慮市場收入水平、通貨膨脹率及政府財政狀況等三項主要因素,特區政府建議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水平,把每一薪俸點由六十二元上調至六十六元,升幅為百分之六點四五。
加薪利穩定士氣
陳麗敏表示,政府提出是次薪酬調整所考慮的三項因素中,市場收入水平主要是本地全職僱員薪酬中位數去年較前年增加了百分之七點五,多家企業陸續公佈調薪,對公共部門人資供求或會造成一定壓力,適時調整薪酬,有助維持整體公務人員隊伍的穩定性、積極性及士氣。去年全年通脹率為百分之五點八一,調薪在一定程度上可保障公務人員的實質收入;政府財政狀況良好,調整公務人員薪酬不會影響特區財政狀況的穩健性。
如本法案獲立法會通過,陳麗敏表示,退休金及撫卹金亦會按比例調整,至於其他以個人勞動合同聘請為行政當局服務的受私法規管的人員,其薪酬調整幅度及實施日期與該法案規定相同。
該法案的焦點之一,是今次調薪不會追溯至今年一月一日。澳門回歸以來政府曾四度調升公務員薪酬,每次均追溯至調薪當年的一月一日起生效,但今次調薪不設追溯,有議員要求政府解釋,但多數議員對追溯問題持不置可否的態度,甚至有議員指出,不論公務員還是普羅大衆均同樣面對高通脹問題,並非調整公務人員薪酬以解決部分問題便可,政府應推出全民受惠的打擊通脹措施。
追溯需動用財儲
陳麗敏表示,過去四次調薪均是行政長官曾公開作出加薪的政治承諾,所以要追溯至加薪當年的一月一日生效。去年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祇提出設立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及對調整公務人員薪酬的看法,但沒有承諾會追溯。此外,今次調薪後,如由五月一日起計,政府在公務人員薪酬及與薪酬掛鈎的支出會增加七億元,可從備用撥款撥出該筆款項,如果追溯至今年一月一日生效,支出會增至九億元,屆時需動用財政儲備。
陳麗敏表示,特區政府自成立至今,一直透過不同制度及方式鼓勵公務人員,但澳門的發展除了公務人員的努力外,全澳門均有作出貢獻,所以在調整公務人員薪酬時,在追溯問題上,需要平衡社會的實際狀況及審慎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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