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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補貼延一年金額不變

  • 2012-03-02

2012-03-02

來源:澳門日報

行政會完成討論延長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的實施期間行政法規草案,措施將延長一年至今年十二月卅一日,補貼金額上限維持四千四百元不變,預計開支約三千四百萬元。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指出,由於最低工資的研究工作進行中,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現階段有必要延續。
梁慶庭表示,為紓緩低收入人士的生活壓力,特區政府決定延長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的實施期間,按有關草案建議,該措施的實施期延長一年至今年十二月卅一日,法規相關規定基本上維持原有安排。估計開支約三千四百萬元。
本年度的工作收入補貼仍按季度分四期申請及發放,並由財政局執行。凡在申領補貼的季度內年滿四十歲的永久性居民;並在社會保障基金登錄的受僱人士;每月工作至少一百五十二小時(從事紡織、成衣及皮革製造業的僱員則只須每月工作至少一百二十八小時),季度工作收入少於一萬三千二百元(每月四千四百元),均符合申請資格。
根據統計數據顯示,去年申請工作收入補貼共八千四百六十九人次,七千九百○一人次獲批,發放補貼總額為三千五百○二萬二千一百四十四元。申請人集中在製造業、物業管理、飲食業。其中,去年物業管理的申請人次升幅明顯。
至於當局在延長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有否與最低工資問題一併考慮?梁慶庭回應指,當局充分考慮最低工資的進展,社協現深入研究最低工資,廣泛收集意見,但相關工作仍在推進中,需有一定的過程,政府經分析後,認為有必要維持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另外,金額方面,政府認為已有一系列措施助民應對通脹,故金額仍維持四千四百元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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