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內容

產假90日優生多育

  • 2026-07-28

“勞工法”修訂案中調升產假日數規定,七月廿八日生效,產假增加廿天至九十日。凡於七月廿八日起分娩的女性僱員,可依法享有九十日產假。涉及年假的條文則於明年元旦開始實施。

公職流產缺勤上調

七月廿一日在立法會細則性通過的兩部法律七月廿七日正式公佈,分別是“勞工法”修訂案及“控煙法”修訂案。其中,“勞工法”修訂案中的調升產假日數自公佈翌日起生效。按照新法規定,九十日產假中六十日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其餘三十日可由女性僱員決定全部或部分在分娩前或緊隨分娩後享受,以增加女性僱員享受產假的靈活性與實用性。另外,新法同步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調升因非自願流產而缺勤的上限至九十日,並完善活產嬰兒死亡後的缺勤規定,提升對女性僱員的保障。

年資增年假明年起

年假方面,新法引入按僱員年資遞增年假日數的機制,僱員起始年假為六個工作日,年資每滿兩年,年假日數增加一個工作日;年資達十二年以上,年假日數為十二個工作日。冀藉此讓僱員更好地平衡工作與生活,以及增加僱員對工作的歸屬感。有關規定將自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因應產假日數調升,特區政府將推出補貼措施,為合資格並已支付本地女性僱員產假報酬的中小企提供補貼,以持續減輕中小企業支付產假報酬的負擔。有關詳情將適時公佈。

兩輪補貼逾千五人

政府早前表示,為體恤中小企的經營狀況,現行十四日產假報酬補貼的臨時措施維持至本年底,政府擬透過行政法規將法案新增的二十日產假同步推出相應報酬補貼。具體而言,自法律生效起至本年底,政府合共補貼三十四日產假報酬;自明年起,則繼續補貼二十日產假的報酬。

根據立法會一常會審議“勞工法”修訂案的意見書顯示,在第一輪補貼措施的三年過渡期內,即二○年五月廿六日至二三年五月廿五日,獲補貼的本地女性僱員共一千三百六十人,發放金額約為一千四百三十萬元(當中一百人以下的中小企佔七百一十一人,補貼金額約七百萬元);第二輪補貼計劃,補貼期為二三年五月廿六日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僅適用於中小企業,截至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其中一百四十七宗申請已獲批准,涉及僱主實體一百二十九個,本地女性僱員一百四十七名,共發放金額約一百四十二萬元。

 

李  太:保障母嬰健康

身懷六甲的李太非常支持政府將有薪產假延長至九十日,而且能在短時間內生效,讓更多媽媽、準媽媽受惠。認為九十日產假可讓產婦在分娩後有更充裕的時間休養身體及照顧新生兒。新法允許其中三十日產假在生產前後靈活彈性分配,毋須再像以往般“計到盡”,撐到臨近預產期才請假待產。這項安排減輕孕婦前期的身心壓力,對母嬰的安全與健康均更有保障。

何女士 :方便照顧BB

即將迎接新生兒的孕婦何女士,對於有薪產假調升至九十日感欣慰。即將進入預產期的她能享受到產假調升,可更安心調理好身體,嬰兒出生後也能夠有更多時間照顧。期盼未來政府能繼續完善各項家庭友善措施及育兒支援配套,為育兒家庭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辜女士:冀調整侍產假

育有一兒的新手媽媽辜女士認同政策,惟身心負荷過重的難題仍未能單靠延長產假解決。產假延長至九十日,能減輕新手母親因休養與母乳哺育時間不足而倉促復工的壓力。冀相關法律可進一步完善,包括調整現有侍產假日數。建議企業主動對接政策,完善職場哺乳配套與專屬時段,靈活調配崗位替補人手,保障哺乳期員工權益;研究擴大津貼適用對象,參考鄰近地區成熟經驗試行育兒友善措施等。

翁小姐:優化生育環境

居民翁小姐關注到,政府為中小企提供二十日產假薪金補助,既照顧僱員權益,亦減輕中小商戶經營負擔。建議政府持續優化侍產假制度、擴充托育資源、推動彈性上班措施,多方面建構適合養育子女的社會環境,兼顧婦女權益、企業營運及長遠人口發展需求,實現平衡親職家長工作與育兒負擔的政策目標。

copyright@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