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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金倡提供殘障就業額

  • 2013-10-29

2013-10-29

來源:澳門日報

 

立法議員陳明金書質表示,一年一度殘津補助有限,部分殘疾人士補助又諸多設限,難以申請,令殘疾人士家庭生活壓力大,敦促政府檢討。又質詢當局,會否強制規定公共部門及大型博企向殘疾人士提供定量就業額?

陳明金書面質詢表示,社工局一年一次向殘疾人士發放殘疾津貼,普通殘津為六千六百元,特別殘疾為一萬三千二百元。通脹持續高企下,殘津作用有限。當局雖向殘疾人士提供不同補助,但部分補助諸多設限,甚至不合理。

他舉例,如社保基金的殘疾金申請要件規定,“須在取得受益人資格後才出現的殘疾”,即先天性殘疾者無得申請。又如大多殘疾特別是智障人士,往往由於身體機能原因會提前老化,按現時要等到六十或六十五歲才能領取的規定並不人性化。公積金已酌情放鬆申請規定,年滿四十歲重度或極重度智障人士或年滿五十歲的輕中度智障人士,政府均會審批。敦促政府重視兩項問題,及早檢討。

另外,政府一直提倡傷健共融社會,但殘疾人士要融入社會,除了保障基本生活外,更應支援他們真正參與社會生活,尤其就業。據了解,不少國家和地區設有殘疾人士就業配額制,廣州早於十三年前已規定企業按比例聘用不少於百分之一點五的殘疾員工;台灣規定公營機構僱用殘疾人士比例為五十比一、私營機構比例則是一百比一。他質詢當局,會否考慮強制規定公共部門及特定企業,如大型博企需向殘疾人士提供一定比例就業額?

當局去年開展殘疾人士服務需求分析及佈局規劃研究,藉以進行統計及分析,為本澳制訂未來康復服務的發展規劃架構。質詢相關研究工作進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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