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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工第4日上司捉去考長跑 男子未跑足全程被炒魷
- 2023-04-13
江蘇蘇州一名劉姓男子受一家機械零件公司聘用,在上班的第4日突然被上司要求參加長跑。劉因天氣酷熱未跑足全程,不久即被辭退。公司給出的理由是,他「沒有吃苦耐勞精神,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劉某入稟當地法院並向公司索債,經過一審二審後,法院近日終判劉某勝訴。
蘇州市中院披露案情指,劉某去年6月應徵某機械零件公司的機修工職位,通過電焊、氣割等測試及自費體檢,同月22日上班並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獲安排到設備部從事維修工作。但到了25日、即上班的第4天,部門主管突然在未告知具體里程數下,要求劉某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參加長跑。
劉某稱,當時有一名安全員在旁監督,說「如果跑不下來就可以立刻走人」。由於氣溫接近攝氏40度,加上他毫無準備,跑了約800米已有中暑感覺,因此無跑完全程就放棄,回去廠房工作。未料隔周上班時,他即被告知試用期不合格,原因是未完成「5公里30分鐘長跑」的規定,沒有吃苦耐勞精神。
法院審理認為,涉案公司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單方解除勞動關係,應提供證據加以證明。該公司在錄用劉某前,並未明確告知其參加體能考核並考核過關屬於錄用的前提條件,也未能證明劉某清楚錄用條件中包括參加長跑。因此,其以此為由解除勞動關係,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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