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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法或催熱自由行

  • 2013-08-26

2013/8/24

來源:澳門日報

 

大陸旅遊法將於十月一日起施行。記者在山西採訪獲悉,由於取消“零負團費”、自費項目、購物點等,旅行社將會按旅遊成本價來核算,常規標準的港澳遊價格將超過五千元,台灣遊約七至八千元。面對價格上漲,自由行或將更受熱捧。

“由於長期惡性競爭,市場上很多旅遊產品都是低於成本價在賣。”山西商務國旅門市部經理羅麗娜舉例說,香港四天品質遊每人五千八百九十元,沒有購物,住五星級酒店,除迪士尼樂園、海洋公園外,還有一天自由時間。市場上還有賣五百九十元的,大部分時間在購物,各種服務都得不到保障。

山西省旅遊局行業管理處處長陳少卿認為,“零負團費”、強迫購物、強迫參加自費項目等,是困擾大陸旅遊行業的頑癥,干擾正常旅遊市場秩序。旅遊法的出台,將促進旅遊價格回歸正常。面對“高報價”,遊客還需要適應過程。“赴台遊的人數短時間內將受影響。”羅麗娜說,現在一個人赴台遊的價格是六千八百元,十月一日後肯定會上漲,部分遊客會觀望。

提價對旅遊行業的影響,陳少卿認為,隨着經濟發展,遊客或將越來越傾向於自由行、深度遊。針對未來旅遊市場發展,專業人士表示,旅行社可能會推出一些個性化產品進行市場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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