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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20號法律《僱員的最低工資》(於2020年11月1日正式生效)
- 2020-09-03
1. 適用範圍:
最低工資制度適用於各個行業的僱員,但不適用於家務工作僱員及殘疾僱員。
2. 最低工資的組成: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關係法》第59條規定的基本報酬,但不包括超時工作報酬、夜間工作或輪班工作的額外報酬、雙糧或其他同類性質的給付。
3. 最低工資金額:
單一計薪方式 | 最低工資金額 |
月薪 | 每月6,656澳門元 |
週薪 | 每週1,536澳門元 |
日薪 | 每日256澳門元 |
時薪 | 每小時32澳門元 |
件工或佣金制 | 平均每小時32澳門元 |
組合計薪方式 | 最低工資金額 |
月薪 + 件工或佣金制 | 每月6,656澳門元 |
週薪 + 件工或佣金制 | 每週1,536澳門元 |
日薪 + 件工或佣金制 | 每日256澳門元 |
時薪 + 件工或佣金制 | 每小時32澳門元 |
(1) 關於件工計薪的例子 (單一計薪方式) | |
計薪方式 | 製衣廠車衣工人A,負責車衣袖,薪酬按所完成的衣袖數量計算,每紮衣袖2元。 |
2020年11月的報酬 | A在11月的工作時數為180小時,完成了3,000紥衣袖,並收取了月報酬6,000元。 |
是否符合最低工資 | 在評定時需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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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關於月薪結合佣金制計薪的例子 (組合計薪方式) | |
計薪方式 | 食品手信店銷售員B,負責銷售食品,每月薪酬包括底薪3,000元、膳食津貼500元及按銷售額計算的佣金。 |
2020年11月的報酬 | B在11月收到3,000元的底薪、500元的膳食津貼及3,200元的佣金,該月報酬合計為6,700元。 |
是否符合最低工資 | 在評定時需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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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超時工作報酬:
僱員提供超時工作的報酬,不得少於下表所顯示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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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計算超時工作報酬的每小時正常報酬 | 自願提供超時工作的報酬(20%額外報酬) | 強制提供超時工作的報酬(50%額外報酬) |
月薪 | $6,656 | $6,656÷30÷8=$27.7 | $27.7×1.2=$33.2 | $27.7×1.5=$41.6 |
週薪 | $1,536 | $1,536÷6÷8=$32 | $32×1.2=$38.4 | $32×1.5=$48 |
日薪 | $256 | $256÷8=$32 | $32×1.2=$38.4 | $32×1.5=$48 |
時薪 | $32 | $32 | $32×1.2=$38.4 | $32×1.5=$48 |
件工或 佣金制 |
$32 | $32 | $32×1.2=$38.4 | $32×1.5=$48 |
5. 生效日期:2020年11月1日
Copyright@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事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