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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分專營服務陸續招標

  • 201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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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7

來源:澳門日報

 

 

機場專營公司與地勤、商用航空中心、石油燃料等機場服務供應商分專營合約陸續到期。崔光表示,機場各項服務供應商將陸續開放招標,各領域至少有兩家服務供應商,供機場使用者選擇。無論新舊服務供應商均要達到新要求才能簽訂新約。開放服務選擇後,將有利機場各方面業務發展。

崔光表示,地面服務、飛機維修及貨郵代理服務的分專營合約,將於十二月到期,商務航空中心(MBAC)及南光石油航空供油業務的分專營合約分別於今年十一月及明年三月到期,已開展一系列工作,逐漸開放市場,創造良性競爭。

考慮到機場廿四小時運作、服務不能中斷,會以“1+1”模式過渡,逐漸開放市場。現有服務供應商必需達到新要求才可簽訂新合約。如地勤服務,按既定方針先行推動明捷現行合約平穩過渡到新合約,當中要求安全穩定營運,並會更新服務標準。畢竟舊合約已訂立十八年,當中條款未必適合現時發展要求。

最終各領域加入多少服務供應商,需考慮市場實際需要及機場資源,但至少有兩家服務供應商供使用者選擇。

開放服務良性競爭

他坦言澳門市場不大,部分服務領域對外吸引力不強,如航空食品服務供應於○八年到期,但無新競爭者加入,故繼續與舊供應商簽訂新合約。

公務機領域較受歡迎,現已收到十家固定基地營運商(FBO)表達有興趣,計劃新引入的飛機維修營運商(MRO)則有三家企業表達參與意願。地勤服務方面,除現有的明捷,也收到三家地勤供應商的參與意願。上述領域市場反應較正面,相信可選擇到品牌較好的服務供應商。

過去包括航空公司、旅客、貨主等機場使用者經常抱怨機場服務供應商祇此一家,沒有選擇價格的權利。這種抱怨沿於過去制度缺乏競爭性、缺乏完善服務的壓力及動力。開放各項服務後,機場使用者有選擇權,可創造良性競爭,相信有助航空公司、客貨運服務及公務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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