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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宇倡調整工傷賠償

  • 2020-06-03

議員李振宇表示,據勞工局資料顯示,根據一一年至一七年通脹率推算,工作意外及職業病引致的死亡及長期絕對無工作能力賠償金額上限,會由一百萬和一百二十五萬,分別調升至一百五十萬和一百八十五萬。

但去年十一月舉行的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全體大會上,當局卻建議將工作意外及職業病引致的死亡及長期絕對無工作能力賠償金額上限,分別只調升至一百○八萬和一百三十五萬。時隔一年,有關金額不僅未能因應過去一年通脹適時調升,反而大幅減少。

他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在檢討工作意外、職業病引致死亡或長期絕對無工作能力賠償限額時的參考依據,有關賠償限額的調整公式或具體機制。

此外,根據第六 ╱二○○七號《修改工作意外及職業病保險法律制度》規定,因工作意外或職業病導致僱員死亡或長期絕對無工作能力的損害賠償限額,政府應每年聽取勞工局及金管局的意見後,得以行政命令調整。

但上次調升已在一一年,李振宇要求當局交代,對於有關賠償限額的檢討流程,如每年何時開始檢討,多久有檢討結論?若有關賠償限額需調整,何時提交社協討論,社協討論是否具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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