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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偉農: 調升有薪產假至70天為可接受方案

  • 2020-05-15

2020/5/15

立法會細則性討論修改勞動關係法法案。法案建議有薪產假由原本的 56天增至 70天、政府補貼多出的 14天產假報酬。多名議員關注有薪產假調升幅度未達國際勞工組織建議的 98天和本澳公務員的 90天;亦有議員認為,提升至 70天是社協勞資雙方的共識,屬平衡的解決方案。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升幅未必讓社會滿意,但應屬可接受的方案,他稱,政府要在勞資雙方間做好協調,本澳現時以中小企為主,既要保障員工,亦要企業“捱得住”。被問到會否持續檢討增加有薪產假天數的可行性,李偉農稱,措施做得更好一定是目標,但不能缺少社會共識。 勞工局副局長吳惠嫻表示,2017年勞動關係法優先修定的公開諮詢建議調升的 14天為無薪產假,但政府考慮企業的承受能力及僱員權益的保障,根據本澳需要作出有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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