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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薪產假擬延至七十天
- 2020-05-09
2020/5/9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下午六時舉行會議,委員會完成討論並簽署“修改勞動關係法”法案的意見書,爭取盡快交到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性表決。法案一旦生效後,女性的有薪產假將延長至七十天。
首三年政府補貼
會後,三常會主席黃顯輝、秘書崔世平總結時表示,該法案的最後與最初文本差別不大,政府亦接納委員意見修改法案。
委員會着重審議了九個重點,其中,女性僱員的有薪產假由現時五十六天延長至七十天。就此,亦設過渡性規定,訂明在法案生效後首三年內分娩,且分娩之日勞動關係已逾一年的澳門特區居民女性僱員,僱主須向其支付至少五十六天產假薪酬,其餘由政府補貼,女性僱員可向政府申請差額的補助。將來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規範相關產假報酬補貼的申請和發放程序。同時,他又指出,三年期間屆滿後對有關產假報酬補貼措施進行檢討。至於外僱的七十天產假則全部由僱主支付。
疊假需卅天補回
法案亦建議新增五天男士有薪侍產假,現時男性僱員可因成為父親合理缺勤兩天而不獲報酬;僱主以不合理理由解僱僱員,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限額由現時兩萬元調至兩萬一千元;引入周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的處理方法,規定重疊當日按強制性假日處理,僱主須在三十日內另安排僱員的周假。
另外,會上亦討論了《職業介紹所業務法》法案。黃顯輝表示,相信短期內政府將提交新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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