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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孫旭:“在職失業”莫忽視

  • 2020-04-29

2020/4/29

議員梁孫旭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澳不少行業受嚴重衝擊,出現企業停業結業,僱員被停工、放無薪假,甚至被解僱的情況。“在職失業”問題亦不容忽視,他促政府關注在職但無收入的情況。

帶津培訓無法參與

梁孫旭指出,在疫情期間,相信僱主僱員在經濟上都受到一定壓力,僱員接受僱主提出放無薪假,是基於與僱主共度時艱。最近收到不少餐飲業的員工求助,由於他們屬日薪及時薪僱員,雖然有僱傭關係,由於非月薪僱員,僱主在無安排他們工作的情況出現“在職失業”無收入的狀態。目前政府推出帶津培訓,明確需要在去年第四季或以後失業的人才可報名,“在職失業”者未能參與,由於長期處於放無薪假狀態,所以亦未能領取失業津貼,一些年紀較大、轉職難的人士只能手停口停。

   外僱退場還職於民

另外,對現時已放無薪假的企業,政府將推出的帶津提升導向培訓課程,上課可獲得津貼,但每家企業最多只能推薦五名僱員,由於名額有限,對於一些超過五個僱員放無薪假的企業,未必每位僱員都能得到支援,甚至會因爭位而出現僱主與僱員之間,又或僱員之間的矛盾。

針對上述情況,以及有些是未符合條件報讀勞工局帶津培訓和獲得一萬五千元補助的失業者,可謂走投無路。希望政府能急民所急,研究解決的辦法,現階段能為他們尋找一份工是目前最好最實際的解決方法,希望能透過外僱退場,騰出職位還職於民,為其尋找出路,助其度過難關。

    迫放無薪假可投訴

梁孫旭表示,根據現行《勞動關係法》的規定,僱主不能單方面安排僱員放無薪假,否則,僱主屬違反相關規定。日前,經濟財政司司長在立法會明確表示,若僱主出現強迫員工放無薪假,可到勞工局投訴。

梁孫旭留意到目前有不少僱主會透過推出休假的方案吸引僱員參與,例如博企會推出“一加一”休假方案,即僱員申請一日無薪假就可獲一日的有薪假,也有一些企業推出對自願無薪假的僱員提供津貼。倘僱主以任何理由強迫員工無薪假,都屬違法。此外,近日收到投訴,指僱員的年假因放無薪假而受到影響。他指出,根據《勞動關係法》有關年假權的規定,合理缺勤不會對僱員的年假權利造成影響,由於無薪假是僱主於事前許可的缺勤,屬於合理缺勤,因此不可影響僱員的年假權利,呼籲企業切勿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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