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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透員工】透過人的需求激勵員工

  • 2020-04-24

 

激勵的本質在於滿足特定需求。員工激勵是要通過創設滿足員工各種需要的條件,激發員工工作動機,提高工作績效。因此,有效激勵的前提是對人的需求和行為動機有一定的把握。

 

  • 人的需求與動機:基於不同人性假設理論

需求不同於需要。需要,心理學上的定義是人基於天性表現出的對內外部環境的欲求,而需求則特指在考慮社會經濟因素的約束之下可實現的需要。

動機在需要的基礎上產生的,是激發個體朝著一定目標努力活動並可維持這種活動的動力。因此,一般來說需求與動機之間具有共通性。

基於西方管理學中人性假設的相關理論,挖掘和把握人的需求與動機,有利於對員工的管理和激勵。

 

  • 有限理性的經濟人:追求滿意而非“最優

亞當·斯密的“經濟人”假設是對人性最一針見血的揭露。人的一切行為都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滿足自己的利益,總是在依據理性計算得失之後才會採取行動。然而,由於現實世界的複雜性和有限資訊資源的約束,人並非總能作出最優選擇。赫伯特·西蒙指出,人的理性是處於完全理性和完全非理性之間的一種有限理性。

對於“經濟人”,誘之以利、懲之以罰就是最簡單的管理原則,通俗來說就是“胡蘿蔔加大捧”的政策。建立合理的獎懲制度是員工激勵的重要機制。

但員工作為有限理性的經濟人,在與公司同事的待遇比較中往往產生“可得性偏差”,即更易關注到自己熟悉或者容易想像的資訊。由此往往只關注到自己的工作,而看不到其他人的貢獻,產生不公平心態。在員工激勵的薪資待遇上,不一定能夠完美匹配個人預期,但在與周圍人的橫向比較上應當降低心理落差,盡可能達到滿意。

 

  • 自我實現的人:在滿意的基礎上激發欲望

人的需求有高低層次之分。馬斯洛將人的需求從高到低分為五類: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會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低層次的需要基本得到滿足以後,它的激勵作用就會降低,高層次的需要會取代它。“自我實現”才是激勵員工工作的最大動力。

前文所說,使員工滿意還只是有效激勵的基礎。根據美國心理學家赫茲伯格的雙因素理論,兩類因素制約著員工的工作表現,一類是“保健因素”,使人們對工作不產生不滿,包括良好的工作環境、豐厚的物質激勵等;另一類則是“激勵因素”,能促使人們產生工作滿意感,主要是從工作中獲得的成就感、滿足感等。雖然,保健因素保障員工不會產生不滿,但真正的滿意還需要滿足激勵因素。

確立具有感召力的使命、願景和價值觀,開發工作本身的意義,是獲得員工認同、實現內在激勵的正確途徑。在這一方面,彼得·德魯克認為企業管理應該向宗教團體、公益組織等非營利機構學習。不過,企業使命很容易成為空中樓閣,需要思考它的落地性。讓企業所有員工共同持有的,而非單單是企業高層管理者信奉。

 

資料來源:中國人力資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