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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僱主不能單方削勞工權利
- 2020-04-16
2020/4/16
本澳不少行業受疫情影響,出現員工不能上班、放無薪假、減薪或裁員等涉及勞資關係法律。關心疫情引起法律事宜的律師李煥江受訪指出,即使企業生意額急降,僱員仍應受法律和合同所訂的工作時間、超時工作、每周休息日、年假等權利保障。換言之,企業不能單方面將全職員工轉為兼職員工,亦不可單方面減少員工的工作時間而影響員工權利,否則仍有義務向僱員支付全部薪酬。
放無薪假需要協商
李煥江稱,倘企業因經營狀況僅需部分員工提供工作,或企業場所暫時沒有營業或經營困難,可因應實際情況與僱員善意協商放無薪假。但需留意的是,僱主不可單方面讓僱員放無薪假,否則仍須向僱員支付全部薪酬。此外,雖然因協議放無薪假的僱員沒有提供工作,但雙方的勞動關係依然存續,故此,僱傭雙方仍須履行社會保障基金供款義務。
另外,僱員亦會面對經濟壓力,雙方可視乎情況考慮是否先享受年假再協商放無薪假。“勞工法”規定,僱員享受年假可由僱主與僱員雙方協議訂定享受日期,但倘雙方沒能就年假安排達成協議,則年假的日期按法律規定至少須提前三十日選定。
減薪須通知勞工局
倘涉及減薪,則需在勞資書面協議下方能降低僱員的基本報酬,且僱主須於十日內通知勞工事務局後協議方生效。若涉及調低外地僱員基本報酬的幅度低於聘用許可獲批的金額,尚須先獲勞工局批准。員工因自身或不可抗力缺勤導致工作時數減少,相應報酬可依法減少。例如僱員因被隔離無法提供工作,儘管該情況屬合理缺勤,僱主沒有支付工資的義務,但不影響僱主與僱員另有更優惠的協議。
不可抗力可免付薪
另外,按第二七/二○二○號行政長官批示,為配合防疫工作,由二月五日凌晨零時起,特區政府強制要求各類娛樂及博彩場所等暫停對外服務十五天,有關行業包括賭場、電影院、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室、網吧、桌球室等。有關企業是因特區政府防疫需要而關閉,屬不可抗力情況,停業並非僱主或僱員引起,在這種情況下,僱主沒有支付工資的義務,但若勞資雙方原已達成更好的協定,例如六大博企均承諾雖然上述期間僱員無須返工但仍會向他們支付薪酬,則企業仍須按協議繼續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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