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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消費卡於4月14日至30日發放

  • 2020-04-09

2020/04/09

電子消費卡將於4月14日至30日發放,已進行登記之合資格澳門居民可於選定領取日期和地點領取。

 

電子消費卡使用期為5月1日至7月31日,每日使用上限為300元。居民只可用於購買貨品或服務,不得兌換為現金,亦不得用於賭場、境外旅遊服務及醫療服務等由法規訂定的特定場所或用途。

 

領卡方式

  1. 親身領取︰ 帶同本人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按登記時選擇的時間和地點領取;
  2. 他人代領︰

-   代領人帶同登記人簽署的代領授權書、本人和登記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按登記時選擇的時間和地點領取;

-   倘登記人為未成年人,由其父或母、或其監護人帶同本人及登記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以及代領人簽署之親屬關係聲明書(下載),按登記時選擇的時間和地點領取;

-   倘登記人因健康理由未能簽署授權文件,代領人須帶同本人及登記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以及代領人簽署的健康聲明書(下載),按登記時選擇的時間和地點領取;

-   禁治產人和準禁治產人由法定代理人領取消費補貼,法定代理人須帶同本人及登記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以及法定代理人已簽署的聲明書(下載),按登記時選擇的時間和地點領取。

 

領卡示範

-   親身領取: https://www.amcm.gov.mo/zh/vouchermedia/voucher-self

-   他人代領: https://www.amcm.gov.mo/zh/vouchermedia/voucher-other

聲明書下載

-   代領授權書

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docs/tc/Annex_I_authorization.pdf

 

-   親屬關係聲明書(倘登記人為未成年人,父/母或監護人須簽署親屬關係聲明)

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docs/tc/Annex_II_declaration_of_kinship.pdf

 

-   健康聲明書(倘登記人因健康理由未能簽署授權文件,代領人須簽署健康聲明)

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docs/tc/Annex_III_health_statement.pdf

 

-   法定代理人聲明書(倘登記人為禁治產人或準禁治產人,法定代理人須簽署相關聲明)

https://www.economia.gov.mo/consumo/docs/tc/declar_de_repstt_legal.pdf

 

 

資料轉載自「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消費補貼計劃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