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Detail

業主慎簽委託書 細行難做?

  • 2013-06-25

2013/6/22

來源:澳門日報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律制度》將於七月一日生效,未來地產中介代理放盤前,必須先獲得業主委託書授權。有地產業界指出,業主抗拒簽署委託書,加上很多業主未必在澳,執行上有困難。同時憂慮業主傾向委託連鎖地產行,影響中小企生存空間。

法例規定,一個業主可同時委託多個地產中介。不過,地產業界憂慮,業主不願隨便簽署委託書,篩選下有知名度及分行多的大型連鎖地產行有優勢,加速行業汰弱留強。另一方面,很多業主經常在外地,要取得委託書也不容易,操作上有困難。如不執行便成違法,進退兩難。香港也有類似要求,多年來亦難於執行。

另外,法例生效後,每位中介睇樓都要掛上牌照,容易讓客戶知悉有其他地產代理同一單位,客源易流失。

 

Copyright@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