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內容

房屋局下月升格擴編 增至二百廿五人

  • 2013-06-17

2013-6-14

來源:澳門日報

 

 

 

 

經常呻缺人手的房屋局或有救,行政會昨公佈《房屋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建議重組擴編,將加多一名副局長,升格為“一局兩副局”的大局。同時因應房地產中介業務、樓宇管理仲裁中心兩項工作進行重組,設五廳十三處;人員編制亦由現時的一百三十三人增至二百二十五人,增幅達七成。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行政法規七月一日生效,擴編人員陸續到位。新任副局長等人選昨未有公佈。房屋局今年人員預算約一億五千萬元,一四年約為一億六千萬元。

增至二百廿五人

近年社會高度關注房屋政策,尤其公屋更吃緊,矛頭直指房屋局。惟該局多番暗示,萬九上樓加“後萬九”規劃等工作繁重,人手不足,同一時間只能專心做其中一樣。社會呼籲重組之聲四起,《房屋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千呼萬喚始出來。

下年預算增千萬

梁慶庭解釋,現時由房屋局直接管理的公屋達四萬五千二百○七個,公屋居民超過八萬人,更有七千三百七十一個公屋單位在興建和規劃中,相關出售和管理等的工作量及複雜性大增。另因應樓宇管理仲裁中心一一年六月上旬開始運作,《經濟房屋法》同年十月一日生效,以後所有經屋直接由政府全資興建,加上《房地產中介業務法》今年七月一日生效,故有必要調整房屋局的職責及其組織運作架構。

未來房屋局基本維持現有職責,尤其公屋建造的技術監督、監察適用法例遵守以及行政程序處理。另將負責房地產中介業務發展的輔助研究、監察、發放准照及培訓,建立及更新有關資料庫,又要對樓宇管理仲裁中心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故法規建議房屋局由現時的三廳九處,增加至五廳十三處,五個廳分別是公共房屋廳、樓宇管理廳、准照及監察廳、資訊及輔助廳和研究廳(詳見附表)。

顧名思義,樓宇管理廳主力大廈管理工作,以促進分層建築物所有人、管理機關及管理企業間的溝通;協助分層建築物管理機關的成立及運作,協助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舉行並提供適當輔助,調解各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對樓宇管理仲裁中心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跟進落實樓宇維修基金推出的資助計劃。准照及監察廳為新設單位,主要執行《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及其施行細則,監察法例遵守情況及就違法行為作實況筆錄。

三單位直屬局長

今次重組設了三個直屬局長的處級單位,分別是法律事務處、工程事務處、宣傳及推廣處。工程事務處即現時樓宇管理事務廳屬下的技術支援處,現處的主要職權是公屋保養及維修,但隨着新公屋陸續興建和落成,其工作範圍已不局限於樓宇的日常保養維修,既需為公屋興建計劃、建造工程、技術監督和質量要求等提供工程技術意見,同時要為樓宇維修基金所推出的計劃及輔助措施提供技術意見,職權涉及公屋和私樓,為使工作更暢順,故該處直屬局長。

現時房屋局長為譚光民、副局長為郭惠嫻。

 

Copyright@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