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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改善殘疾人士 就業支援措施

  • 2019-09-03

2019/9/03

議員黃潔貞提出書面質詢,表示現有制度僵化令有工作能力的殘疾人士缺乏投入就業市場信心,要求當局交代會否研究繼續向就業的殘疾人士發放殘疾金,鼓勵更多殘疾人士投入職場,同時建議政府研究優先向社企採購、為社企提供免租或興建社企大樓等措施,協助社企發展,為殘疾人士提供更多就業職位。
黃潔貞於書面質詢中提出,不少殘疾人士反映,他們在就業方面往往比一般人困難及缺乏穩定性,加上現時制度上的僵化,令有工作能力的殘疾人士缺乏投入就業市場的信心。例如現時殘疾金的收取前提是需要殘疾人士完全失去工作能力,亦即殘疾人士有能力就業後就無法收取殘疾金。即使當局近年推出“鼓勵殘疾金受益人就業計劃”,為他們提供90天的試工期,但不少協助殘疾人士的社服機構反映,試工期對部分殘疾人士如自閉症患者而言並不足夠,而且試工期過後被解僱,他們亦較難重新申請殘疾金。
另一方面,不少殘疾人士身體狀況未必能應付全職工作,現時財政局提供的工作收入臨時補貼措施有每月工作最少128小時的限制才能領取,部分殘疾人士工作時數可能未達上述要求,因此若無殘疾金支援,只靠低微的兼職工作收入根本難以改善生活環境。此外當局推出的《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計劃》,透過財政資助方式支持機構發展殘疾人士社會企業,但最後真正能成立的殘疾人士社企數量極少,並且在經營過程中存在場地及人資缺乏等困難,上述種種問題都需要當局設法解決及優化,才能確保殘疾人士在就業市場上得到更多發展機會。
黃潔貞據此質詢政府,當局會否研究在殘疾人士就業後繼續提供一定金額的殘疾金發放,藉此鼓勵更多殘疾人士投入職場。對於殘疾人士社企數量不足以及經營上的困難,當局未來有何支援與改善方案,又會否研究政府部門優先採購、向社企提供免租或廉租場地、興建社企大樓或是協助加強宣傳社企產品和服務等方式,幫助社企改善經營環境,為殘疾人士提供更多就業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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