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Category
Hot Tags
News Detail
梁孫旭:保障僱員安危
- 2019-06-17
2019/6/15
踏入風季,本澳恐再面對強颱風吹襲,勞工界議員日前在立法會上建議,民防狀態下應引入停工停產機制以保障居民。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則指機制應由“勞工法”規範。議員梁孫旭表示,停工停產涉及勞資利益以外的人身安全,理應於“民防法”中訂定機制,賦予行政長官有權宣告緊急狀態下停工停產,以保障居民安全。
出發點非勞資關係
對於黃少澤認為停工停產等規定不應由《民防綱要法》規範,梁孫旭指出,“綱要法”的性質本來就涉及多種法律範疇,需要從整體上協調不同法律。他舉例,《民防綱要法》中規定視聽廣播承批實體須遵守協助義務、行政長官亦可根據“駐澳部隊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法例,向中央政府請求提供協助。上述條文本身均由其他現行法律規管,但只要涉及到民防情況,亦可列入《民防綱要法》,故認為停工停產機制亦可加入“民防法”。
梁孫旭表示,《民防綱要法》中亦有條文提到,當宣佈即時預防或更高級別狀態時,行政長官可於不影響必要原則下關閉指定的公共及私人機構。當局可從相關方向修訂,再增加停工停產條文,訂定機制賦予行政長官有停工停產的權力,針對具條件,且無必要於民防狀態下營運的機構要求停工停產,以保障僱員的安危。
聆聽聲音參考外地
他補充,勞工界議員提出的停工停產建議,出發點不在於勞資關係利益,而是涉及居民的性命安全,勞資關係以外的關注點與“勞動法”規範的內容不一樣。如香港去年經歷“山竹”風災後,因無停工停產停課指引,居民於災後的惡劣環境下仍要上班上課,引發強烈民怨,令人意識到若企業等不宣告停工,政府亦無從介入協調,對廣大市民及僱員的安全構成一定威脅。故建議引入相關機制,解決類似可預知的狀況。
梁孫旭提到,勞工局雖有僱員在惡劣天氣上下班指引,但不具強制性且已不合時宜。建議當局參考外地的做法,有必要於“民防法”中引入停工停產的規定,賦予政府有權在突發情況下,可宣告對應的措施。停工停產等涉及層面較廣,他認同需要有社會共識。敦促政府應多了解,聆聽社會聲音,並參考外地經驗,勞工界則會繼續爭取增加相關保障條文。
Copyright@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