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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可向外地生發工作簽證

  • 2013-06-04

2013-6-3

來源:澳門日報

 

政府提出研究放寬外地生留澳工作,地產發展商會會長陸惠德認為,可採取專才技術移民及外地生留澳工作簽證。前者要針對經濟發展領域,以專家評審引入海外專才,後者視乎情況發限期工作簽證,再因應經濟情況續期。

陸惠德指出,澳門人資不足問題突出,中小企員工經常一腳踢,服務質素下降。充裕的人力資源是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倘人資長期處於不足的狀態,影響社會經濟發展及競爭力,故適度引入海內外專才及放寬外地生留澳工作有必要。

設綜合評審專才移民

澳門可考慮在會展業、文化創意產業、環保產業、中醫藥研究及金融服務類等專業領域,創設制度吸引海內外專才來澳居留工作,不應局限內地專才,應放眼全球,至少具碩士學歷及在相關專業有多年工作經驗。經由政府主導、專業界別及學術領域專家綜合評審。不過,有進場也要有退場機制,倘相關專才留澳工作多年後不願再留澳,政府也要有退場措施,保證資源合理運用。並設名額限制,如每年三千至五千個名額,視乎實際需要而定。

外地生留澳工作,行政長官已表態不涉居留,可考慮設特定配額工作簽證予品學兼優的外地生,允許一定年限內留澳工作,限期屆滿後根據當時的經濟情況再考慮是否續期。澳門各行業均需要人資,與其在外招聘不熟悉本澳情況的外僱,何不吸納曾在澳留學、對澳門有基礎了解的外地生?

如小型地產公司難聘後勤人員,經常由前線中介兼任,一腳踢。故希望當局酌情放寬小型地產公司的外僱申請,容許聘用一個外僱負責後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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