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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審批時間可縮短

  • 2013-05-29

2013-5-28

來源:澳門日報

 

對於外地生留澳工作,北區工商聯會會長黃健中認為,人力資源短缺,宜適量讓部分成績較理想的外地生留澳工作。留澳工作不代表居留,建議政府可考慮將一般外僱與外地生留澳分成兩個組別,外地生留澳工作可減少審批時間,有助中小企穩定人資。

黃健中表示,中小企普遍面對請人難,本地員工往往工作兩年、剛培訓成熟便離職,人資很不穩定。希望透過外地生留澳工作,令人資趨穩。至於具體操作,政府可委託大專院校挑選成績較理想的外地生,以配額形式先行先試。

現時部分外地生以外僱形式留澳工作,政府新政策亦建議採取外僱形式,但經院校審批挑選,希望可直接逗留澳門,從而縮短審批時間,令企業盡快聘請到合資格的外地生補充人資不足。其實聘請本地人成本更少,因本地員工與外僱基本同工同薪,聘請外僱要提供住宿、勞務費等額外費用。不少僱主仍希望聘請外僱,有兩個原因,主要是本地僱員流動性大,工作兩年便跳槽,轉政府工或薪金更高的行業。其次是本地人工作欠缺積極性,長期保護下欠缺競爭力,適當引入外地學生可提升本地人的競爭力。

說到底,年輕人反對外地生留澳工作就是擔心、害怕競爭,建議政府在教育制度中參考香港,引入“會考”制度,或如內地英文都要考取“四、六級”水平,讓本地學生測試自己水平,提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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