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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消費物價升逾3%

  • 2019-02-28

2019/2/28

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2019年1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為114.53,按年上升3.04%,較2018年12月份(+2.94%)上升0.10個百分點;今年1月份指數的按年升幅主要由外出用膳費用和住屋租金上調,以及汽車和男女成衣售價調升所帶動。

各大類價格指數中,升幅較顯著的有教育、交通及衣履,按年分別上升5.95%、5.07%及4.54%。甲類(114.57)及乙類(114.20)消費物價指數按年分別上升3.02%及3.27%。

今年1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月上升0.15%。歲晚理髮服務收費調升及金飾價格上揚,帶動雜項商品及服務大類的價格指數上升1.01%;外出用膳收費上調,以及鮮魚和水果價格上升,令食物及非酒精飲品大類的價格指數上升0.65%;此外,交通的價格指數上升0.91%,主要是汽車和汽油售價調升所致,而機票價格回落抵銷了部份升幅。另一方面,旅行團收費下調及冬季衣履促銷,致使康樂及文化和衣履兩個大類的價格指數分別錄得2.68%及1.81%的較大跌幅。甲類及乙類消費物價指數按月分別上升0.09%及0.65%。

至今年1月為止的十二個月內,綜合消費物價平均指數較前一期上升3.11%,當中衣履(+6.43%)及交通(+5.51%)的升幅較大。甲類及乙類消費物價平均指數較前一期分別上升3.13%及2.98%。

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反映物價變化對澳門整體住戶的影響。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反映約50%住戶,其每月平均開支在10,000至29,999澳門元之間;乙類消費物價指數反映約30%住戶,每月平均開支在30,000至54,999澳門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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