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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經紀牌2,400申請 近半獲批

  • 2013-05-23

2013-5-23

來源:澳門日報

 

 

 

房屋局長譚光民表示,《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律制度》法案將於七月一日生效,目前已收到2,400份房地產經紀申請臨時准照,已有1,000位獲批。希望收到通知信的申請者,繳交費用後,憑收據和身份證到望賢樓領取准照。中介人准照收到780份申請,整體反應踴躍,呼籲尚未遞交文件的業界,抓緊時間在新法生效前辦理。

譚光民表示,房地產市場穩步發展對一個地區的發展十分重要,特區政府十分重視相關政策措施的執行及落實。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因應澳門房地產市場實況,先後推出多項措施,藉此進一步規範房地產業市場。其中,與房地產業界有着密切關係的《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律制度》法案將於七月一日生效,屆時僅具備有效准照的房地產中介人及房地產經紀才可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更有效保障房地產交易過程中各方面合法權益。

《房地產中介業務法》生效後,房地產中介人須在其商業場所顯眼處張貼其房地產中介人准照或認證副本及商業營業場所說明書;房地產經紀在從事業務時,亦須佩戴由房地產中介人發出的工作證。房地產中介人在向客戶提供涉及房地產中介業務的服務前,必須以書面方式訂立房地產中介合同。

新法律亦規範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期間需注意的事宜、從業員的權利及義務、行業的監察及管理制度,調查機制、罰則等內容,以期建立一套完善的房地產中介發牌監管制度,進一步保障房地產中介業者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從而對行業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利條件,提升房地產中介業務的專業服務水平,促進本地房地產市場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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