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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法諮詢報告盡快公佈

  • 2018-03-02

2018/3/2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召開本年度第二次全體大會。會後,勞工局代局長、社協秘書長吳惠嫻受訪稱,大會通過了一七年社協工作報告總結,商討一八年的工作計劃。今年工作計劃包括引介《勞動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法案,引介《最低工資》法案、討論“澳門職業司機行業整體發展現狀”調查研究及勞工局跟進職業司機就業配對工作情況等十三項內容。

收近千三意見建議

全體大會昨日下午三時半在中土大廈十九樓多功能會議廳舉行,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主持。當局去年九月就《勞動關係法》及“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展開公眾諮詢,原訂爭取去年底完成諮詢總結報告並對外公佈。吳惠嫻表示,諮詢期內共收集到一千二百八十多份意見,在諮詢期最後幾日,收到很多意見和建議,內容詳盡。特區政府非常重視所收集到的各項意見和建議,故分析時間超出原先估計。當局承諾將會盡快完成分析並公佈。據法律規定,完成諮詢後,最多一百八十日內需要公佈結果,意味最遲五月初要公佈總結報告。

爭取今年呈交立會

吳惠嫻表示,會上通過了一八年共十三項的工作計劃。她認為各項工作計劃沒有先後之分,全部會同時進行。引介《非全職勞動關係法》及《勞動關係法》七項優先修訂法案去年底完成諮詢,當局同樣會盡快完成諮詢總結報告並公佈,按照立法提案項目時間表,爭取今年呈交立法會。檢討“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法律的執行情況方面,因為法律規定每年一檢,待收集完一七年全年數據後,或第二季到社協聽取意見。

司機配對再集意見

之前政府已委託獨立第三方機構就“澳門職業司機行業整體發展現狀”作調查研究。當局去年底亦就職業司機就業進行配對,發現勞資雙方的需求在結構上有不一樣,僱主想請的司機種類與僱員想投身的車種有所不同。當局今年將調研結果及配對情況向社協報告,聽取勞資意見,強調政府沒有預設立場。

工會法調研達共識

去年,社協已就“社會須具備甚麼條件才能開展‘工會法’”調研達成共識,去年底將調研服務判給,現待簽署判給合同。合同規定承判機構需要在二百四十日內完成調研,並於年內將向勞、資、政提交有關調研結果,收集勞資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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