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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安琪籲培訓助殘疾人穩定就業
- 2018-02-05
2018/2/4
殘疾人士薪酬、就業率偏低,立法議員梁安琪冀當局盡快立法保障殘疾人士的就業權。根據殘疾人士的不同情況提供針對的就業指導和在職培訓,全面幫助殘疾人士就業及融入社會。
提供針對在職培訓
梁安琪陳述殘疾人士家長反映,指近年企業聘用殘疾人士比例提高,但殘疾人士普遍不能成為長期僱員。當中有工作能力的一般會接受普適性的職業技能培訓,但工作過程會遇到未能評估的情況,很多企業沒有提供針對的在職培訓,造成殘疾僱員不適應、企業無所適從的局面,影響殘疾人士就業穩定。建議當局與各大企業合作,有針對地為殘疾僱員提供持續的在職培訓。
她表示,要解決殘疾人士就業困難、就業不穩定,須爲殘疾人就業權立專門的法律。現行涉及殘疾人士權利義務的法例分散在不同的法律中,效力等級也不盡相同。目前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只作參照標準,不具法律約束力,且非為澳門量身訂造,難免“水土不服”,難以真正確保殘疾人士享有平等的就業權利。呼籲當局盡快考慮從“合理差別對待原則”出發,立法確保殘疾人士的優先排他性,加大資源投入,協助他們融入社會,保障他們能夠享有基本權益,得到社會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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