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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總:無必要設最低工資

  • 2017-12-28

2017/12/28

勞工局正就最低工資法案進行諮詢,諮詢期今日結束。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黃國勝表示,最低工資並不等於工資水平,不調升最低工資並不代表企業不能加薪。因此,認為無必要設立全面最低工資,應要尊重自由市場的機制,由市場自行調節。

黃國勝表示,一直不認為最低工資需要每年檢討,當時因為有此規定,但最低工資不等於工資水平,大家經常混淆,以為最低工資就代表工資不能低於該水平,不代表在通脹回升下,需要提升最低工資,不調升最低工資並不代表企業不能加薪,也不代表工資不能調節。

大家思維應要調整,無必要每年檢討最低工資,令勞資常處緊張關係。其實最低工資經常調節,會令中小企或企業負責計算工資的部門很困擾。

至於全面最低工資更加無此必要,現時提出最低工資已有參考意味,社會普遍認同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員薪金較低,現時澳門就業環境很理想,失業率低至1.9%,如果部分僱員仍一直希望從事相對較低薪酬的工作,必然有其理由,毋需要質疑。

如果擔憂最低工資無法照顧部分低收入人士生活需要,可考慮為他們提供保障,但是否有必要,值得商榷。因相關僱員可能有能力入職更高工資的工作,但工作環境未必適合其個人需要,又或身體原因未適合某些工作時段的工作等,有很多可能性,但總不能祇透過調升最低工資作為照顧的考慮。

倘僱員因身體或精神原因需要照顧,社工局提供的福利,是較合適的照顧範圍,並非以勞動關係方式提供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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