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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過渡性房屋緩住屋需求

  • 2017-09-21

2017/9/21

房屋問題長期引起社會關注,尤其夾心階層未有能力購買私樓,又欠缺條件申請公屋,承受壓力最大。政府雖多番提出為新婚家庭提供新類型公屋,但至今仍“祇聞樓梯響”。

香港運輸及房屋局早前宣佈成立社會房屋中介平台,承租市面上閒置單位再交社企營運,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共住”的過渡性房屋。除共享計劃,港府正積極尋求其他過渡性房屋供應,其中包括研究善用舊貨櫃,興建過渡性房屋。

近年貨櫃模式在全球流行,無論居住或營商都甚受歡迎,甚至成為潮流地帶。主因發達國家和城市都深受高樓價問題困擾。貨櫃利用是最簡單、低成本的方法。荷蘭多個大城市近年面對青年及外來人口增加,政府遂放寬建築物條例,允許社會房屋企業利用貨櫃物料,興建過渡性房屋。最早期的貨櫃屋村,佔地一點八公頃,等同十八個標準泳池大小。

當地政府○五年把貨櫃屋村土地租予私人發展商,為期五年。發展商遂用舊貨櫃改裝為學生宿舍,九個月興建一千個貨櫃屋,並交由社會房企負責管理租出,社區亦提供超級市場、球場及單車維修店等設施。隨着貨櫃屋村模式廣受歡迎,當局遂以更多貨櫃興建酒店等短期住宿,為外來人口提供暫住宿舍。

獨立房間私隱度高,擁有三百呎私人空間。比較新式的貨櫃屋村,更注重外部環境,如窗外是一片綠油油的大草坪。貨櫃屋扣除租金津貼,月租約二千六百港元,等同本澳分租一間房。

雖然未知鄰地貨櫃屋計劃能否研究成功,但至少港府有所行動,正展開可行性研究。反觀本澳,政府於一五年時決定擱置“置安居”計劃,並開展硏究新類型房屋,但至今仍未兌現。

那邊廂,私樓價格經過調整期後已重拾升軌,當時未具能力置業的居民,面對的壓力更沉重。政府如何為尚未具能力置業的居民提供過渡安排,相信是房屋政策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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