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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理解僱賠償勞資冇共識

  • 2013-04-12

2013-4-10

來源:澳門日報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勞資雙方代表,昨續就調升不合理解僱賠償方案討論,惟雙方仍未達共識。資方代表認為,政府建議調升方案月薪上限為一萬七千元至兩萬元之間,且維持十二個月賠償期限,積極回應了資方的訴求;勞方則不接受方案,質疑當局釐定依據。

資方滿意勞方反對

資方代表黃國勝會後表示,因應政府初期提出的不合理解僱賠償方案未達共識,政府建議把賠償的月薪上限由現行的一萬四千元,調整至一萬七千元至兩萬元之間,維持十二個月賠償期限,即解僱賠償上限為二十點四萬元至廿四萬元。顯見當局考慮資方早前提出的意見,能積極回應他們的訴求,資方代表將就此建議與僱主團體研究後,再向當局提交意見。

然而,勞方代表李靜儀質疑政府提出以物價指數作為調整解僱補償的月薪上限依據,認為方案較偏重資方,且方案祇覆蓋七成三的本澳僱員,難以保障僱員被解僱後的損失。強調勞方仍堅持原來提出的建議方案,促請當局取消無理解僱賠償上限。

下月雙方提交意見

社協協調員、勞工局長黃志雄引述會議情況表示,勞資雙方同意在今年五月卅一日,向社協提交是次會議討論的調整不合理解僱賠償方案書面意見,隨後社協再將兩份意見同時交予勞資雙方,並開會討論;有關意見書若被通過,將交予社協大會確認,再跟進後續工作,估計最終方案最快明年推出。

有傳媒提及與會者對方案內容存有分歧,黃志雄坦言凡涉及勞資議題,必有爭議。政府將詳細講解訂定方案因由,譬如是次方案提及的調整月薪上限,是綜合考慮本澳的營商環境,以及考慮中小企營運能力、平衡勞資雙方的權利等,強調此乃初步方案,勞資雙方仍須充分討論、爭取收窄分歧,達至“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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