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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引入非全職勞動法 釋放人力資源
- 2016-07-27
2016/07/27
來源:濠江日報
【特訊】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副理事長兼勞資關係及社會事務關注小組召集人劉永年希望,當局能夠考慮根據中小企承擔能力,再落實強制實施央積金時間表;建議逐步調整社保勞資供款比例至1:1。此外,期望政府盡早引入「非全職勞動法」,以便釋放現時受限制的澳門人力資源進入市場。
劉永年表示,目前本澳經濟環境處於調整期,在經濟出現下滑時,推出「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製度」不合適,加之法案建議「權益歸屬」方案,反對「抵扣」方案,未能吸引中小企加入央積金製度;同時,希望政府仔細考慮中小企的承擔能力,再落實強制實施央積金時間表。此外,調升社保供款至今仍未有共識,建置商會認同企業需要擔負應有的責任,但也應該以公平為原則,希望逐步調整社保勞資供款比例為1:1,以表現公平性。
此外,各行各業對《勞動關係法》的可操作性存有疑問,尤其強制性假日工作之補償方式,因應中小企之管理操作、僱員的意願,希望補償應更有彈性,假期補償方式,由僱主與僱員協商下選擇有利的方案,就僱員辭職與及僱主單方解僱員工之責任方面,如辭職的預先通知期要相同,單方解除有期限的合約時亦要對被違約方作出補償,外地僱員單方提出辭職時,返回常居地的交通費亦不應由僱主支付等,以示公平。同時,並期望政府盡早引入「非全職勞動法」,以便釋放現時受限制的澳門人力資源進入市場。
至於建築工人薪金情況,劉永年表示,外僱建築工人薪金按法例必須以月薪計算,以澳門幣11,700為基準薪金,目前大部份本地及外僱建築工人每月薪金已超出上述金額,故不存在10年沒有調升薪金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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