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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局揭39宗僱主未購工傷保

  • 2016-07-13

2016/07/13

來源:澳門日報

勞局揭39宗僱主未購工傷保

建築業佔20宗加強巡查工地監管

【本報消息】議員鄭安庭書質詢指出,因違法成本低,有僱主未有依法為僱員購買保險或不足額投保,令員工保障不足,質詢當局如何加強監管業界?勞工局長黃志雄承認確有此事,指過往共揭發三十九宗個案並作行政處罰,建築業佔二十宗。

黃志雄稱,未來將加強向各行業的僱主及團體宣傳購買工傷保險的重要性,亦會加強巡查建築工地,監管僱主有否依法為僱員買工作保險。

鄭安庭書質表示,按照第六/二○一五號法律《修改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損害彌補制度》規定,僱主必須為僱員購買相關的工作意外及保險,否則最高可罰款五千元(有關罰款是按每一涉及的僱員計算,如涉及兩名僱員,最高可罰款一萬元,如此類推),以及承擔相關的工傷賠償。但有不少僱員指違法成本過低,令部分僱主以身試法未為僱員購買保險或不足額投保,質詢當局未來將如何加強監管?

黃志雄回覆時表示,過往僱主因未履行為僱員購買工作意外保險義務而被行政處罰的個案共有三十九宗,其中建築業佔二十宗。當局將向各行業僱主及團體加強宣傳,尤其是大型建築工地,當中包括購買工作意外保險及工傷通知等,藉以提高僱主的守法意識。此外,當局亦會加對強各類型工作場所,包括建築工地巡查,監管僱主有否依法為僱員購買工作意外保險。

鄭安庭指,僱員因工傷而沒有收入,尚要支付醫療、生活費用等龐大開支而感徬徨無助,問當局將如何幫助僱員及時得到援助?黃志雄回應稱,該局與各保險設有直接溝通聯絡機制,以及即時跟進個案,迅速了解保險公司遇到的問題,以加快有關個案進度。

同時,社局及衛局有機制協助經濟有困難的僱員,如醫療費記帳服務及經濟援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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