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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統一招聘的施行細則

  • 2016-07-12

2016/07/11

來源:政府消息

《澳門特區公報》今(11)日刊登第236/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公務人員統一管理開考的綜合能力評估程序的施行細則。

新制訂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將於7月14日生效,由該日起公務人員的招聘及甄選,將採取統一管理開考(統一招聘)的考試模式。

統一管理開考由行政公職局主導,用人部門協同參與。統一管理開考分兩階段進行,包括行政公職局負責的“綜合能力考試”,以及用人部門負責的“專業或職務能力考試”。

公務人員統一管理開考的綜合能力評估程序的施行細則,具體如下:
1. 以筆試(選擇題形式)進行,時間最長為3小時。
2. 筆試內容的複雜程度因應一般職程以及等同級別的特別職程的入職學歷而有所不同,主要內容如下:
(1) 高級技術員及技術員的人員組別的筆試內容包括:語文理解、 語理及數理邏輯、圖表數據分析、《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及澳門公共行政法律等。

(2) 技術輔助人員的人員組別的筆試內容包括:語文理解、語理 及數理邏輯、數學運算的一般應用、執行行政工作的基本技 能和知識、《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澳門公共行政法律等。

(3) 工人的人員組別的筆試內容包括:語文及算術的基礎知識及 一般常識等。

3. 筆試具體考試內容將於開考通告內公佈。

4. 筆試以閉卷方式並以投考人選擇的正式語文(中文或葡文)作考核。
5. 筆試成績50分或以上評為合格,50分以下評為不合格。
6. 筆試的試場安排及考試規則等,將於筆試的地點、日期及時間通告內公佈。

電子報考服務

此外,今日公佈的第238/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亦規定統一管理開考表格的格式,為簡化報考程序,投考人可利用行政公職局提供的電子報考服務,透過專屬網頁或手機APP,隨時隨地進行報考手續。

最新資訊請留意《特區公報》及專題網頁

為讓各公共部門對新的招聘制度有更清晰的理解,行政公職局早前已為公共部門的領導及主管人員,以及負責行政及人事管理的工作人員,舉行了講解會。

行政公職局亦已開設專題網頁(http://concurso-uni.safp.gov.mo),介紹統一管理開考的基本內容及步驟,不斷更新內容,適時發放充足訊息,讓報考人士清楚明白新制度的內容及程序。

其他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及宣傳亦將會陸續推出,包括服務專櫃及查詢熱線等,有助報考人士更便捷地辦理投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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