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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業:租約驗筆跡難操作

  • 2016-07-07

2016/7/7

來源:澳門日報

立法會正討論修改租務法,部分修訂內容惹來地產業界憂慮。澳門地產專業發展商會會長陳榮林表示,租務法修改內容提到要求租客、業主、中介驗筆跡,部分業主可能長期不在澳,若需要親自來澳驗筆跡,會為業界帶來不少困擾。他亦認為澳門房地產市場應打開大門,逐步開放,直言關上門做甚麼都困難。理事長蘇巧珍批評租金加幅設限,擔心令投資者卻步,建議租金應由市場調節。

對於租務法擬限制租金加幅,蘇巧珍直言並不同意,批評如果將來限制租金,擔心會令投資者卻步,直接影響投資者收益及回報。現時皇朝區商舖已由高位跌近5成多,住宅普遍由高位下跌23成,如市場有需求,價格自然水漲船高;但經濟走下坡,租金自然下跌,不應由行政手段限制租金浮動幅度,應讓市場自然調節。

質疑納牌費用意

另外,租約驗筆跡方面,她認為政府應制定標準,高於一定金額才需要公證。她舉例,身處海外或國內的業主,若出租一個車位月租兩三千元,卻要親自飛回澳門做公證,十分不便。並建議政府應完善業主納稅的法例,若租客於合約期內提前取消租約,財政局可退回多交的稅項,鼓勵業主主動申報稅項。

她亦關注地產中介人牌照收費貴、成本高、續牌手續繁複等問題,現時其他行業申請牌照都毋須收費,政府應檢討多個地產中介不再續牌的原因。中小型地產行每三年要續期一次,公司要交1,500元中介牌照費,每位經紀亦要另外收費,加起來起碼要交5,000元,造成中介公司及從業員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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