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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投訴管理公司冀追討超時工作補償

  • 2016-05-27

2016/05/27

來源:濠江日報

【特訊】外地僱員張先生於昨日下午3時在吳區議員辦事處,就勞資糾紛問題約見傳媒。他表示,自2013年9月入職以來至本月上旬,一直未能按照協議約定在每個工作日12小時上班時間中獲得2小時休息,因此希望向管理公司追討有關超時工作補償。 張先生在記者會上表示,他自2013年9月19日起受僱於宜發物業管理公司,在黑沙環裕華大廈第8座擔任管理員。

按雙方的協議規定,管理員每日工作時間為12小時,其中有2小時為吃飯和休息時間,但領班長期以來不允許其中途離開工作崗位,因此管理員在休息吃飯時間最多只能外出買盒飯,然後要繼續回到管理處留守,直到本月7日起才真正能夠在上班期間如約休息2小時。張先生認為,由於管理員並沒有在上班期間得到實質休息,所以公司只按每工作日10小時工作制支付工資有失公允,要求以1.2倍計算其餘2小時的超時工作補償。

據張先生估算,他本人入職至今被剋扣的工資超過5萬元。 另外,他又指,自己由入職至去年5月份的底薪僅為4100元,而自今年實施最低工資制度以來,雖然他每月除去三工收入外可領取約8300元工資,但底薪卻只有5250元,遠未達到法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他還強調,由於自己與公司的合約至本月底到期,因此才下定決心討回公道,而同公司的還有200多名外僱管理員亦有遭遇類似不公對待,但多數人為「保住飯碗」只能暫時忍氣吞聲。

據勞工局此前的協調報告顯示,勞資雙方均確認上述工資標準,以及提交的勞動合同、出勤記錄、協議書、工資單等均為屬實,但勞方聲明所有文件都必須簽署,否則會遭到開除。張先生又稱,勞工局和公司並未對其投訴給予明確答覆,只是聲明循法律程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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