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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假期“縮水”變剝削

  • 2016-05-10

2016/05/10

來源;澳門日報

強制性假期重疊周假冇得補

工聯:假期“縮水”變剝削

【本報消息】今年“五一”適逢周日,公務員可於翌日豁免上班。但對其他行業僱員來說,因《勞動關係法》沒有規定強制性假期與周假重疊須補假,變相少了一日假期。工聯副理事長、社協勞方代表李振宇指出,曾有調查指疊假是大多數受訪者認為應重點處理的問題,希望特區政府在修法時積極回應。

國慶重陽也疊假

李振宇稱,分析過去十五年,本澳強制性假與周六或周日重疊的情況,發現重疊三天的年份最多,有六年;其次為重疊一天和四天,分別有三年。當中,重疊天數最多的為二○○三年,有五天強制性假期與周六或周日重疊,佔全年強制性假期的一半。今年,除勞動節外,國慶節和重陽節也“巧遇”周六、日,處理疊假問題迫在眉睫。

李振宇指出,法律規定僱員每年享有十日強制性假期和每周一日周假(全年五十二天),共六十二天。若沒有疊假補假規定,實際假期數量會“縮水”。香港已有疊假補假規定,他強調,休息休假權是僱員應當享有的權利,不可剝奪。

借鑒香港翌日補

《勞動關係法》規定僱員在每周有權享受連續廿四小時的有薪休息,但沒有指明休息日,僅規定“有關的休息時間由僱主因應企業的營運需要最少提前三日訂定”。因此,一周中任何一天均可成為休息日,難免有僱主刻意疊假。為此,強制性假期與休息日重疊的補假方式須妥善處理。

李振宇表示,現時本澳僱員休息日分為固定性休息日和非固定性休息日兩種。但不管哪一種,祇要僱員的休息日與強制性假期重疊,主張均應補假。不過,對於實行五天半工作制的企業來說,應盡量避免僱員半日休息日與強制性假期重疊,否則,除放取該強制性假日外,從企業社會責任和人性化管理角度考慮,應另選時間補放半日休息日。他建議,本澳疊假補假方式可借鑒香港經驗,在強制性假日翌日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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