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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靜儀促完善追討欠薪機制

  • 2016-05-06

2016/05/06

來源:濠江日報

【特訊】就有外僱被欠薪事件,建造業總工會昨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徹查,為僱員追討合法權益。立法議員李靜儀出席並表示,由外僱被欠薪事件印證本澳外僱機制漏洞重重,建築業和分判制度的管理不善,而《勞動關係法》關於協助工人追討欠薪和懲處的機制有待完善。 李靜儀表示,目前法律規定,在欠薪個案卷宗送交法院前,若僱主清償債權,則可免罰金,有僱主因此刻意拖延,令僱員等待多時仍未能收回欠薪;更曾有個案僱主,在僱員投訴後,強指僱員未上班和自行離職。有關免除罰金的做法,往往令一些無良僱主認為可拖延處理,期間甚至以各種方式逼使僱員和解或放棄投訴。

政府應檢討目前法定追討欠薪機制,應確保僱員能夠及早收回欠款,且必須嚴懲違法的僱主。 關於建築業方面,分判制度是本澳建築業的慣用運作模式,但若不對分判制度作出規範或要求,當企業或總承判者管理不善,制度將成為層層剝削、令分判僱員權益受損的溫床,尤其是當僱員被欠薪或發生工傷而分判沒有買保險等情況下,嚴重影響僱員生計。 總承建商將工序分判,並不等於將責任完全轉移。

為此,當局應盡快落實規範《工程承攬的建築工地或工程地點的人員管理規則》,並引入為分判僱員提供保障的新機制,規範當分判僱員被拖欠薪金或未獲購買法定工傷保險時,總承建商須負起連帶責任,以墊支形式代僱員的直屬分判商支付一定期間內的欠款或賠償,避免因責任互推而引致僱員權益受損,透過有關制度要求總承建商做好管理的責任。 當局對於外僱管理的不善,漏弊叢生,若不從嚴處理外僱被剝削侵權的個案,外僱權益受損之餘,使到部分不良僱主更傾向以低成本聘用外僱,而拒絕聘用本地人,進一步令到本地人面對不公平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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