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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加強鮮活食品價格發佈

  • 2016-04-26

2016/04/26

來源:澳門日報

增本地與鄰近地區價格比較

政府加強鮮活食品價格發佈

【本報消息】食品價格工作小組訊:鮮活食品與民生息息相關,特區政府高度關注食品供應的穩定,並致力維護市場內的競爭格局。行政長官崔世安已向跨部門食品價格小組作出批示,必須加強鮮活食品價格發佈工作的透明度,小組未來除會繼續定期公佈本澳主要鮮活食品的進口、批發及零售價格外,亦會探討增加街市與街市外圍鮮活食品的價格比對,以及增加本澳與鄰近地區(特別是珠海市)的鮮活食品價格比對的公佈機制,期望進一步提高市場食品價格的透明度,讓市民更清晰地自行評鑑本澳鮮活食品物價與鄰近地區的差異,亦可在未來相關應對措施方面賦予一定的科學數據支持。

數據來自官方資料

日前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引用的本地及鄰近地區多項豬肉價格數據,是來自今年第一季不同地區的官方網站(如國家農業部、珠海市價格監督檢查反壟斷所等)公開的官方資料,如國家農業部的每周國內外農產品市場動態公報、珠海市主要農副產品價格周報表內的價格資料,加上特區政府相關公共部門日常在本澳市場所搜集的本地價格資料,經分析及整理而得出。數據是透過長期監察及市場調查搜集,相信有一定的對比及參考價值。

引競爭護消費權益

另需說明有關數據公佈是以公斤作為計量單位,而港澳民間一般沿用司馬斤作為傳統市場的計算重量單位,每一司馬斤約等於○點六○五公斤,故公佈中的每一公斤價格與本澳民間使用的每斤價格存有差異,需作出換算。根據資料,本澳今年首季活豬平均批發價為每公斤二十七點○三元(每司馬斤十六點三五元),平均豬肉零售價每公斤七十五點二○元(每司馬斤四十五點五○元);同期內地豬肉平均批發價每公斤三十點四三元(每司馬斤十八點四○元),平均零售價每公斤四十二點九二元(每司馬斤二十五點九六元)。

行政長官崔世安曾在回應時表示,政府不能特別保護某群體而產生不公平的問題。特區政府在去年十一月及今年三月就先後兩次修改《有關零售肉類、漁獲、禽鳥和蔬菜場所的發牌規章》,分別取消同一場所不得同時售賣肉類、漁獲、禽鳥和蔬菜等食品的限制,以及廢止澳門半島內街市服務半徑範圍內禁售魚、肉等的規定,透過開放更多經營者進入鮮活食品零售市場,帶動食品價格更具競爭性,維護廣大居民消費者的權益。未來,民政總署亦會研究及採取措施支持市場開放,協助業界並提高行業及鮮活食品價格的競爭性,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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