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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潔貞倡規範護士學歷要求

  • 2015-04-01

2015/4/1

來源:澳門日報

 

醫委會昨否決由其提出的《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法律草案中有關本地護理畢業生要考資格試和實習期等內容,有份列席會議的議員黃潔貞歡迎決定,不認為當局和醫委會做法草率,支持業界參與理性討論的成果表現,對政府和醫委會持開放和尊重態度感高興。

黃潔貞稱昨日是受護理學生所托,故申請列席醫委會特別會議。期間委員贊成豁免本地護校畢業生的實習評核期和評核考試,並不再設立登記護士。黃潔貞贊成醫委會接受業界意見,樂見其適時調整草案文本,再讓業界討論,體現出政府和醫委會的開放和尊重的態度。

兩院通過國際認可

黃潔貞被傳媒追問,整個醫療範疇中,僅有護理專業獲豁免認證考試會否對其他專業不公?獲免考試後,護理專業質素如何保證?如果不考試,將來設立的專業認證委員會憑甚麽核准護士專業資格?她重申,本地兩護理院校的課程受到高教辦認可,並通過國際評審專家認可,衛生局的牌照科也肯定護士畢業生資格,加上護校學生的實習時數較國際要求更高,其執業理應無須再經過半年的實習評核期和實習評核試。

她指出,不考評核試不等同於不監管,昨日醫委會上有教師提出邀請醫委會成員加入學院的畢業考試評核的可能,建議透過行政法規列明註冊護士的學歷要求,進一步明確規範,讓護理學校培養出來的護士達到市民心目中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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