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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界討論專業認可新法案

  • 2014-11-12

2014/11/7

來源:澳門日報

 

立法會一常會昨就《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法案新文本聽取六個業界團體意見。一常會主席關翠杏介紹,團體代表主要關心專業委員會組成、保險金額等日後將以行政法規訂定的內容詳情,並希望過渡期的適用人士須符合一定居澳條件。一常會收到書面意見後,會轉交政府討論。

行政法規範專委會

會議昨日上午十時半舉行,六個建築範疇團體代表出席。關翠杏會後表示,一常會未就團體意見作探入探討,但過往已曾多次與政府討論部分內容。政府計劃日後成立建築及工程專業委員會後,再與業界討論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方式,並以行政法規規範,以符合澳門現況。昨日出席團體冀了解行政法規的框架方向,否則憂慮日後討論時會較被動。她指一常會認為政府的想法有一定道理,然而亦希望政府透露更多詳情,但不會要求現時就訂定所有內容,“如果宜家就訂晒,即係話第日冇空間再同業界討論。”

購買保險是未來註冊登記的必要條件,相關投保額、受保方等細節亦將以行政法規訂定。一常會曾與金管局討論有關問題,政府部門尚在探討保險購買方式,關翠杏認同詳細內容不適宜在法案規範,亦指在行政法規出台後才需要購買保險。

限留澳天數宜謹慎

法案訂定了過渡期,業界代表就非永久、不在澳常住及工作的居民是否應適用該條文有保留,建議增加在澳居留不少於一百八十三日的居住要求。關翠杏表示,委員會就此建議持中立態度,然而有感建議涉及澳人工作權利,認為須小心謹慎,會將意見表達予政府,但不代表是委員會意見。

一常會建議業界在一周內提交書面意見,以轉交予政府,亦會就相關問題與政府交換意見。法案建議委員會內,私營部門專業人士人數不可多於官方代表人數,工程師學會理事長胡祖杰會後稱不反對規定,冀逐步由民間主導及增加專業人士比例,由不同範疇人士組成不同的小組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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