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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志強:最快五月調薪
- 2012-04-03
2012-04-03
來源:澳門日報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分析及討論《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恤金》法案。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委員會爭取在本月十二日簽署意見書,如能在本月安排全體大會細則性審議及通過法案,應能趕及在五月調整公務員薪酬。
不涉及包工合同
會議於昨日上午十一時半舉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列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在會後表示,該法案條文不多,昨日在會上討論的內容基本與法案沒有直接關係,包括公務員架構、福利待遇等,政府正不斷調整和改革。每次討論加薪都會涉及包工合同的報酬是否亦要相應調整的問題,但政府指出包工合同是部門按某工作項目需要,找公司或人員承包該項目,所以與政府並無僱傭關係,除非包工合同內有條文訂明合同訂定的報酬會隨薪俸點調整,否則包工合同訂定的報酬金額會維持不變。
鄭志強表示,法案內提出公務員的薪酬調整幅度為百分之六點四五,每一薪俸點由六十二元增至六十六元,這是根據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提出的建議決定,評議會提出的意見還包括建議由今年一月一起調整薪酬。政府提出的法案建議調薪於法律公佈後翌月首日開始,去年調整公務員津貼的法律亦採取此生效日期行文,所以何時調薪要視乎立法會何時細則性通過該法案。
分歧小盡快審議
鄭志強表示,會議上對於該法案基本上沒有很大分歧,委員會會盡快完成審議,爭取在四月十二日簽署意見書,如能在本月安排全體大會細則性審議及通過法案,應能趕及在本月內頒佈法律,並自五月一日起調整公務員薪酬。
對於有評議會成員公開會議內容,鄭志強表示,評議會屬諮詢機構,就公務員薪酬調整提出意見和建議,但評議會成員不應公佈會議上其他成員所講的意見或建議。當未能確定言論不會被公開的情況下,其他成員今後是否有信心在會議上繼續暢所欲言?鄭志強認為,評議會只能提出意見和建議,由政府作最終決定,評議會沒有決定權,所以成員公開某成員在會議內的言論,將影響評議會今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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