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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會倡訂最低工資法
- 2014-07-25
2014/7/25
來源:澳門日報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昨日率政府代表列席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會議,重申《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以兩個職種先行先試,未來會全面推行最低工資,故不違反公平原則,亦符合國際要求,但未有時間表。雙方就法案規定的最低時薪三十元,與最低月薪六千二百四十元反推算出的最低時薪廿六元,存在計算分歧。三常會主席鄭志強表示,三常會建議技術調整法案,制訂一部最低工資法律,通過附表形式處理行業及金額計算,可以增加法律的穩定性。政府認同此建議,將與立法會顧問研究可否落實。因法案很多問題亦未解決,今個會期無法交大會細則性審議和表決。三常會將約見相關團體再聽意見。
月薪計算出現分歧
經過兩次內部會議後,三常會昨日下午三時半帶着十個問題問政府,爭議未算大,焦點落在薪金計算上。雖然法案列明最低時薪三十元、最低日薪二百四十元、最低月薪六千二百四十元,但按此最低月薪、每天工作八小時、三十天一個月計算,最低時薪只得廿六元。若按“勞工法”計算,日薪二百四十元,再乘以三十日的月薪應是七千二百元。法案的最低月薪計算,似撇除了每月四日的有薪假期,只計二十六日。
三常會主席鄭志強會後表示,最低時薪三十元是政府的政治決定,立法會大會亦一般性通過了,現在問題在計算上。政府昨日承認計算有漏洞,但沒有錯,因日薪與月薪獨立計算並不相同,日薪不包括定期給付、冇任何津貼,月薪有加班費、雙糧等定期給付,且已在法案中體現,鄰近地區亦有法案出現的情況。有議員及立法顧問不認同。顧問直指法案不尊重甚至牴觸“勞工法”,因“勞工法”很多參數都以三十日計。此分歧說明政府與議員計算薪金的概念及理解不同,三常會內部亦未有共識,日後必須完善並向社會交代,以免執行時有爭拗。但不能寄望一、兩次會議就能解決,也不應過急。
附表暫列清潔保安
除薪金計算外,三常會建議技術調整法案,要求制訂一部最低工資法律,再通過附表形式處理行業及金額計算。就現法案而言,附表只有物管清潔及保安兩項,日後增加實行最低工資的行業,修改附表即可。若全面實施最低工資,立法取消附表就得。政府認同此建議,將與立法會顧問研究可否落實。鄭志強相信,即使法案確要大調整都沒有偏離立法原意,應毋須再經大會一般性審議及表決。
三常會另關注,澳門現有二百多幢大廈沒有管委會,約十七幢更實行“自管”,即無聘用管理公司,實行最低工資將影響他們。但作為配套的分層樓宇管理、物業管理兩法律制度尚未出台,叫人擔心。政府稱明白社會的憂慮,會要求相關部門加快處理。政府同時指出,現時六十歲以上的物管人員八百多人,經評估,最低工資對他們的影響不會太大。
約見團體續聽意見
鄭志強坦言,法案尚有很多問題未解決,今個會期肯定無法交大會細則審議和表決。加上物管協會、街總、民衆建澳及新澳門學社交了意見,三常會將邀請他們開會。政府已應承列席交流。政府與立法會法律顧問亦會繼續開會,爭取盡快完成法案的細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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