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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倡最低工資30元

  • 2014-06-13

2014/6/13

來源:澳門日報

 

 

 

 

 

 

政府建議物業管理行業中的清潔及保安工種訂定最低工資時薪三十元、日薪二百四十元及月薪六千二百四十元。行政會完成討論《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草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當局強調有關法案並無改變《勞動關係法》相關制度。

法案交立會審議

行政會昨日下午五時在政府總部公佈物業管理行業中的清潔及保安兩個工種的最低工資方案,發言人梁慶庭指出,政府○七年以先行先試方式,在公共部門的外判清潔及保安服務中推行最低工資措施,經過多年實踐,現階段在政府以外的領域逐步推行相關工種的最低工資立法是適合時機。政府兩年前透過委託澳門大學分析研究,報告認為現時在有關行業實施最低工資是適當時候。他指出,世界各國或地區,對最低工資制度進行過不同研究,鄰近地區亦已試行一段時間,認為有需要實施最低工資,以確保在社會發展的同時,勞動階層能獲得基本最低薪酬的保障,亦是對勞動者的勞動尊嚴的保障。當局亦於去年公開諮詢,收集和聽取社會各界對政府制訂最低工資的意見及建議。有研究分析最低工資必定對勞動市場的競爭以至僱主及僱員都會帶來影響。

定每年檢討金額

行政會表示,經詳細分析諮詢期所收集的意見,並衡量各方面的因素,包括僱員的收入是否能維持生活所需、企業或僱主的承受能力、特區整體的競爭力、社會的營商環境,以及比較鄰近地區實施最低工資的情況等,法案建議訂定最低工資金額分別為每小時澳門幣三十元、每日二百四十元或每月六千二百四十元,並規定每年檢討最低工資金額。

無改勞工法制度

梁慶庭指出,有關法案並無改變《勞動關係法》的相關制度,主要因應物業管理行業中的保安及清潔範疇訂定最低薪酬的規定。但強調法案亦規定,最低工資是指《勞動關係法》中第五十九條所定的基本報酬,但不包括超時工作報酬,亦不包括雙糧或其他同類性質的給付,且基本工資金額不得少於基本報酬金額的六分之五。法案建議,該法律的規定適用於在其生效前已訂立的勞動合同及協議,但就之前的事實效力或狀況已完結的情況除外。

從業員近萬二人

他表示,目前在上述行業兩個工種的從業人員共一萬一千八百多人,其中五千多人任職於保安公司,其餘分別屬大廈管理員及清潔人員。

法案建議,該法律自公佈後滿一百八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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