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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執業註冊須本地人

  • 201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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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23

來源:澳門日報

 

 

 

就《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內的認可、登記、註冊和執業資格法律制度》中,有關執業資格人士的身份問題,工程師學會理事長胡祖杰及建築師協會理事長梁頌衍堅持申請執業資格人士應為澳門永久居民,並建議在重大工程中即使允許由外地專業人士負責,亦應規定由本地專業人員負責簽署圖則等工作,以保障本地建築師有機會參與重要項目。

冀專業團體主導委會

胡祖杰昨日認為現時在立法會一常會進行細則性討論的《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內的認可、登記、註冊和執業資格法律制度》法案中,不少意見與業界所關注的問題存在差異,認為立法會在立法過程中應多聽取業界意見。他表示,法案中有關專業委員會成員中,業界接受初期以官方人數多於專業人士,但應該逐年增加民間專業人士比例,最終應由專業團體代表主導有關委員會。

就專業認證中澳門居民的定義問題,他表示業界擔心在過渡期間,持有非本地永久居民的專業人士可以在本澳執業,認為政府應保障本地專業人士就業機會,尤其建築物的責任問題涉及的年期較長,如執業人士屬於永久性居民,相對較有承擔。此外,對於處理業界操守問題的委員會,認為應由非政府的專業人員擔任。

專業資格應擁學士

梁頌衍亦指出,業界認同學位在專業中的認受性,但認為如果單憑碩士或博士學位,更能取得專業資格,做法存在問題,因碩士或博士學位之前的課程未必與相關專業有關。強調建築師在學士學位的專業訓練過程非常重要,即使更高的學歷,如果缺乏學士學位階段的訓練,不應獲得專業資格。他亦提到,對於標誌性的建築物,業界認為可以接受由政府聘請外地專業人士負責有關工程項目,但應該由本地專業人員負責簽署圖則等工作,而非全由外地專業人士負責,以保障本地建築師有機會參與重要的項目,以及讓本地年輕建築師有成長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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