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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培訓推社會發展
- 2014-03-26
2014-3-26
來源:澳門日報
對於人才培養,多位澳大學者認為,人才培養問題迫切,除建立長效人才培養機制,亦需建立短、中期的培訓制度,針對基層、公務員、專業人士制訂培訓標準,並推出措施鼓勵居民進修、增值,配合澳門長遠發展。
提升專業者水平
澳門大學教育學院院長范息濤表示,本澳現時專業人士工作的入職門檻相對國際標準低,專業人士作為社會的中堅力量,入職門檻應該相對較高,有助構建專業型社會。不過,提高行業專業入職並非朝夕完成,而是一個長遠過程。建議政府盡快參考國際標準,制訂專業人士培訓計劃,相信經過十多年的推動發展,本澳專業水平會大幅提高。
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學院政府與行政學系教授劉伯龍認為,本澳治安警、司警、消防等部門的培訓、晉升制度較完善,要求具備一定文化水平及專業技能、經驗才能獲得晉升,值得社會參考。外地公共行政培訓經驗未必適合照搬來澳,因此應將澳門與外地在公共行政培訓方面的特點相結合。
培訓由政府主導
澳大法學院副教授邱庭彪表示,除了注重基礎教育、高等教育外,還要加強社會培訓服務。企業作為牟利機構,培訓員工主要是出於盈利考慮,對公司未來盈利有貢獻,才會願意投入資源培訓員工,這樣的培訓不夠全面。因此,社會培訓必須由政府主導,考慮實際情況加強完成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士進行再培訓,尤其加強四十至五十歲在職人士的培訓工作,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
完善學歷認可制
此外,邱庭彪建議澳門應完善學歷認可機制,海外高等院校的學歷普遍獲外國認可,為何澳門不能認可相關學歷?認為完善學歷認可,才能鼓勵更多海外留學澳門的居民及外地專業人士願意到澳門發展。
提高進修積極性
澳大人文學院中文系特聘教授朱壽桐表示,政府現時對於鼓勵居民進修、參與培訓可說“給力”,除了成人教育外,還有五千至六千元的培訓補貼。但居民的自我進修積極性不算高,政府須考慮如何提高進修積極性。人才培訓方面,將總體規劃與行業具體發展情況結合,配合本澳各行業發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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