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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港澳導遊料國慶琴執業

  • 2019-09-19

2019/9/19

港澳導遊及領隊可申請在橫琴執業經本報報道後,引起強烈反響,本澳導遊踴躍申請,截至昨日上午十時,橫琴已收到報名申請表五百○六份,並擬下周一啟動首期培訓和認證,完成為期三天培訓,即可換領橫琴新區專用導遊證,預計第一批港澳導遊、領隊將於“十 · 一”黃金周在橫琴開始執業。

橫琴新區管委會昨日在橫琴遊客服務中心召開新聞通氣會,解讀香港、澳門導遊及領隊在橫琴新區執業相關政策及具體實施流程,並公佈首期崗前培訓計劃。橫琴新區黨委副書記李偉輝以及珠澳兩地旅遊業社團負責人約五十人與會。

    帶團滿一月獎二萬

李偉輝解讀《香港、澳門導遊及領隊在珠海市橫琴新區執業實施方案(試行)》時強調,該方案的核心內容包括四方面:一是明確港澳導遊及領隊在橫琴申請執業的條件,即已經取得香港、澳門導遊證或領隊證的港澳居民均可申請;二是實現港澳導遊及領隊高效實用的換證程序,需經過“申請——受理及審核——培訓——認證——換證”五個步驟,整套步驟費用全免,時間一般為三天,並在培訓結束當日領取到橫琴新區專用導遊證;三是體現對港澳導遊及領隊到橫琴執業的鼓勵性導向,由橫琴新區對取得專用導遊證的港澳導遊及領隊予以一次性三千元(人民幣,下同)獎勵。對港澳導遊及領隊每年度在橫琴帶團滿三十天、滿四十五天的,分別獎勵二萬元和三萬元,該獎勵每年均可申請;四是提出對港澳導遊及領隊執業的監管措施,港澳導遊及領隊執業前需簽訂《執業承諾書》,接受橫琴新區旅行社委派,方可在橫琴新區內執業,對違法、違規私自承攬或者以其他的任何方式直接承攬導遊業務,將依照《旅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並在粵港澳三地的旅遊行業內予以通報。

經培訓領取導遊證

港澳導遊及領隊橫琴執業申請踴躍,截至昨日十時已收到報名表五百○六份,橫琴新區社會事務局將委託大橫琴泛旅遊發展公司,執行港澳導遊及領隊在橫琴新區執業崗前培訓和認證,並擬定本月廿三日在橫琴星樂度 · 露營小鎮舉行首期培訓,規模為三十人,為期三天,包括十六個課時理論培訓及八個課時橫琴實訓。課程包括政策與法規、導遊基礎知識、橫琴新區概況及主要旅遊景區景點講解、導遊應變能力、導遊服務對比與交流等。培訓期間還將為港澳導遊及領隊對接橫琴旅行社搭建合作平台。培訓認證結束後,最快當天即可領取到橫琴新區專用導遊證,屆時第一批港澳導遊、領隊將於“十一”黃金周在橫琴開始執業。

    助推一程多站旅遊

李偉輝強調,橫琴將視申請情況,設定和隨時調整崗前培訓班,初期將以滾動開班形式以滿足需求,有信心已申請者今年內將全部可參加培訓,認證合作後獲發橫琴新區專用導遊證。

澳門文化遺產導遊協會主席簡萬寧、澳門導遊公會理事長李文豪、澳門國際註冊導遊協會會長胡惠芳、澳門導遊促進會會長朱明霞、澳門休閒旅遊服務創新協會會長黃輝等出席是次新聞通氣會,並普遍認為允許並鼓勵港澳導遊及領隊跨區域到橫琴執業,有助開發和推廣“一程多站”旅遊產品,推動琴澳旅遊產業互補協同發展,也有利前線從業人員拓展空間和學習借鑒,促進區域旅遊發展更具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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