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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臨時牌行政主導 事半功倍

  • 2017-08-03

2017/8/3

餐飲業發牌程序繁瑣,業界早有聲音冀引入臨時牌制度,保障經營者。昨日特首在立法會答問中提及會研究發出臨時牌照的可行性及特別方式處理。有餐飲業者表示,臨時牌照行政手段主導,事半功倍。

餐飲業聯合商會副理事長馮健富表示,業界提出設臨時牌制度的訴求已有一段時間。縱然民署一站式服務承諾六十天內完成發牌,惟每個部門行政程序繁複、需時,上個部門程序未完成,下個部門就未能承接工作,發牌時間一直未能優化。雖明白為保障民眾安全性,審批程序是必須的,但待通過部門眾多,如工務局、消防局、勞工局等,層層關卡,相當耗時,一般需半年至九個月才獲批。此期間餐廳運作完全停頓,成本不斷支出,這對青年創業及投資者尤其不利。

他認為,當餐廳條件如圖則、消防通風符合要求,可設臨時收則,並發出臨時牌照,令餐廳可在開展業務同時繼續完成正式審批程序。

小微企先行先試

他建議臨時牌照及其申請或管理規則盡快制訂,牌照由部門統一發出,可續期,相關部門人員不時巡查,倘違規可勒令改進。又建議可先從小微型飲食店先行先試,政府可積極與業界溝通,深入了解意見及實際操作情況。

至於引入代辦機構或其可能衍生的糾紛及歸責問題。他指代辦機構便利,亦可減輕申請者負擔,但前提是機構需獲政府資格認可。澳門社團文化盛行,政府可賦予合資格商會、社團權力執行工作,但不論公營或私營,獲資格認可單位都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要做到公開透明、有法可依。

特首亦提及優先處理中小微企人力資源問題,貼近企業實際所需。他回應道,大型項目不斷落成,經濟急速發展同時中小企人資壓力日益俱增,認為政府有需要重新研究不同範疇、領域的人資狀況,並根據數據及業界反映意見得出結果優先考慮,坦言不應因政治原因阻礙經濟及行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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