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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翠杏建議 完善地盤人員管理規則
- 2016-05-23
2016/05/21
來源:濠江日報
【特訊】議員關翠杏在立法會議程前發言中以近期建築業外僱被拖欠薪金事件為例,批評外僱輸入機制漏洞百出,久缺有效監管,凸顯建築業內分判制度的管理不善,責任不明。
關翠杏表示,早前,一批從事油漆工作的建築業外僱,因被僱主欠薪及剋扣工資,在工會協助追討期間,部分外僱的藍咭突然被取消,以致未能到勞工局正式投訴;除了欠薪和剋扣工資外,該僱主亦沒有依法透過銀行以過數方式支付薪酬,更無向員工提供書面合同和糧單等文件。
事件曝光後,有發展商公開承認,涉事外僱由該公司申請來澳,但卻是由其分判商聘用,作為大判已責成其分判盡快處理;並表示若工人最終未能獲應得報酬,願意墊支有關款項。
對此,有關部門必須嚴肅和積極處理,維護相關僱員的合法權益。 上述事件,不但再次印證外僱輸入機制漏洞百出、欠缺有效監管,亦凸顯了建築業內分判制度的管理不善、責任不明。
事實上,總承建商將工序分判,並不等於可將責任完全轉移。更何況,建築工程的外僱額是以總承建商的名義向政府提出申請,故其更有責任履行義務。而勞工局及人資辦亦應做好相關規管工作,要求總承建商和分判依法履行好僱主的應有責任。
為此,當局有必要盡快落實規範《工程承攬的建築工地或工程地點的人員管理規則》,規定當分判商的僱員被拖欠薪金或未獲購買法定工傷保險等,總承建商須負責墊支欠款或賠償,避免因責任互推而引致僱員權益受損,以完善建築業的分判制度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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